
法院认为,本案相关商品市场应为互联网在线推广宣传服务市场,能够满足原告产品宣传、推广主要需求的渠道如自办网站,微博,视频平台如优酷,搜索引擎服务平台,社交网站如QQ空间等应纳入本案相关商品市场。法院还认为,深圳微源码公司主张相关商品市场界定为即时通信和社交软件与服务市场,未能明晰互联网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之间相互独立的关系,偏离了其对微信公众号作为宣传需求的本质,不予支持。
P2P平台备案试点方案呼之欲出,行业有望重塑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近期多个大型平台或清盘或倒闭之时,此前行业热议的P2P网贷机构备案工作却有了重启的消息。近期,网络上流传着一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条件备案试点工作方案》的定稿方案。该方案明确P2P平台的11项备案条件,并确定存量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根据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草案,丹东港集团等四家公司将重组,形成港口产业平台和临港产业平台,原出资人权益将全部调整为零。其中,港口产业平台(丹东港航)注册资本为49.18亿元,投资人、债权人股东持有的注册资本金额分别为40.18亿元和9亿元,持股比例分别为81.7%和18.3%。而临港产业平台(临港集团)注册资本金额为276亿元,全部由债权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持有。
11.至审计时,中林集团与外部企业合作终止后长期未收回被其占用的18.8亩自有土地。12.中林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向集团外企业拆借资金的条款不符合主管部门相关规定。13.中林集团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贸易购销等业务尚未建立信息系统。14.至审计时,中林集团未按要求完成低效无效资产清理处置、压缩管理层级工作;2016年,中林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年度应收账款压降工作。
15.至审计时,中林集团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43家混合所有制企业未依法履行股东职责,存在未设立董事会或未在重要岗位派驻人员等情况。(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1.2013年至审计时,中林集团总部和二级单位部分负责人共17人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44次、涉及金额15.96万元,其中2016年两次、涉及金额0.85万元。
事实上,当前在线上市场站稳脚跟的奥克斯遭遇瓶颈:品牌仍较为低端,高度依赖线上渠道“单条腿走路”,研发、创新被指不足。为此,奥克斯在2018年发布品牌升级“蓝计划”,宣布从形象、技术、产品等多个维度实现品牌升级。2019年,奥克斯大举推动“互联网直卖空调”的全新品牌定位,以挑战传统的空调销售模式。